假期预订的民宿去不成了,定金是否能退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根据《民法典》规定判断: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规定,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如果是因为预订者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入住,比如行程变更等,按照法律规定,民宿经营者有权不退还定金。但是,如果定金数额超过了主合同标的额的20%,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例如,预订的民宿租金总共1万元,若支付了3000元定金,那么其中2000元是具有定金效力的,另外1000元应予以退还。根据不可抗力因素判断:如果是因为不可抗力因素,如地震、台风、突发公共事件等导致无法入住,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消费者有权要求全额退款。例如,预订的民宿所在地区因突发台风预警,当地政府发布了紧急避险通知,导致无法前往入住,这种情况下消费者可以提供有效证据,要求民宿退还定金。根据当地退订规则判断:一些地区出台了专门的民宿退订规则。例如,舟山市规定消费者因主观原因改变行程取消订房的,以入住当日17:00为基准时间,提前48小时(含48小时)以上退订的,应予全额退款;提前24至48小时(含24小时)退订的,经营主体最高收取全额房费30%,剩余房费退还等。厦门市鼓浪屿规定消费者平日提前3天、法定节假日提前7天可免费取消预订等。如果当地有此类规则,且消费者符合相应的退订条件,那么可以按照规则要求退还定金。根据合同约定判断:如果预订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定金的退还条件,比如在某个特定时间点前取消预订可以退还定金,或者因某种特殊原因可以退还定金等,那么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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