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6月25日,湖南湘阴男子肖新良拿到了一份撤销其行政拘留处罚的判决,至此,他历经2年、2次上诉、3次判决终于“翻案”。这起事件源于2023年7月5日,肖新良刷到一条30秒的消防车救援视频,视频显示湘阴县弼时街有人从4层坠落到2层楼体外置脚手架平台上,当时湘阴县老城区部分街区正在进行统一门面房广告招牌样式等集中整治改造。肖新良在评论区留言“还在搞豆腐渣工程,统一招牌?”,这条评论收到了6个点赞和1条留言。7月7日,肖新良接到湘阴县公安局的传唤,随后该局以其发表的评论为“不实言论”“在网络上起哄闹事”为由,认定其行为构成寻衅滋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对其处行政拘留五日。肖新良不服该处罚决定,向湖南省汨罗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2023年12月27日,汨罗市人民法院判决驳回肖新良的诉讼请求,理由是肖新良发表的评论意见与他人的恶意诋毁评论点赞具有延伸性、扩展性,对湘阴县委政府及领导个人产生了一致性的负面政治影响,破坏了社会公共秩序,构成寻衅滋事。肖新良继续向湖南省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24年4月1日,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肖新良仍不服,向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申请再审改判。2025年6月25日,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原一、二审判决主要证据不足,适用法律错误,应予撤销。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认为,肖新良发表该评论虽不当,但该评论并没有具体的指向对象,其评论下有6人点赞、1人评论,社会不良影响轻微,可以予以批评教育,但认定为扰乱公共秩序或者寻衅滋事的证据不足,湘阴县公安局对其作出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决定,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过罚明显不当,应予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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